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昌平区普通公路专项工程、维护及应急抢险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已由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交通财政性资金计划的通知
京交函〔2026〕318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出资
,
招标人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因本项目在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截止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和设计
进行二次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北京市
昌平区
昌平区
|
建设规模:
对列入2026年年度计划的普通公路路面、桥涵专项工程、维护及应急抢险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进行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以最终的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730 天
|
招标范围:
列入2026年年度计划的普通公路专项工程、维护和应急抢险、水毁恢复等参照工程管理项目的勘察设计,列入2026年年度计划的桥涵专项工程、维护和应急抢险、水毁恢复等参照工程管理项目的勘察设计,列入2026年年度计划的交通工程专项和交通日常养护作业需要的勘察设计工作,列入2026年年度计划的绿化工程和绿化日常管护需要的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等)、现场调查(含地上、地下)、交通量调查、初步设计(包括材料配合比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等工作。
|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其他说明:
合同估算价:50万元。
|
标段编号:
S110000A001043658009001
标段名称:
2026年昌平区普通公路专项工程、维护及应急抢险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
招标内容:
列入2026年年度计划的普通公路专项工程、维护和应急抢险、水毁恢复等参照工程管理项目的勘察设计,列入2026年年度计划的桥涵专项工程、维护和应急抢险、水毁恢复等参照工程管理项目的勘察设计,列入2026年年度计划的交通工程专项和交通日常养护作业需要的勘察设计工作,列入2026年年度计划的绿化工程和绿化日常管护需要的设计工作
。
建设地点:
北京市
昌平区
昌平区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730
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与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与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与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与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与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与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与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与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与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与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指2021年4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完成过3 项(含)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和3 座(含)以上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和3 项(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和3 项(含)以上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业绩。
|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最多允许组建联合体个数: 5
;
牵头单位资质要求: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
其他单位资质要求: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
|
4、
/
|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6、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7、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但以(4)和(5)资质的,牵头人须为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设计成员(如有)由投标人自行确定,须满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0 00:00:00
至
2026-04-14 23:59:00
,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
|
2、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
3、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
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04-30 09:30:00
,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
|
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田建英
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5.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
上发布。
|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角西路11号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邮编:102200 |
邮编:100080 |
电话:010-69742715 |
电话:62688256、15810996653 |
传真:/ |
传真:/ |
联 系 人:邵工 |
联 系 人:魏然、田建英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2026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