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B3206810359000372 | 项目名称 | 启东江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污水处理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810359000372002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 |
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启东市寅阳镇戤效路8号。
2.2 工程规模:对现状设备规模1万m3/d及土建规模2万m3/d的预处理设施、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改造。新建规模1万m3/d的预处理设施及规模2万m3/d的二级处理及深度处理设施,同时对现状排放口进行改造,使江海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3万m3/d。出水水质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执行。
2.3 招标范围:
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具体内容为:
(一)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1)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设标准及拟建工程范围和委托人需求,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设计任务书;
(2)参与勘察设计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
(3)检查各阶段工程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按计划时间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4)审查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并可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优化建议;
(5)审查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概算,并将审查意见报送委托人;
(6)分析可能发生的工程勘察设计索赔原因,并应制定防范对策;
(7)协助委托人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事宜;
(8)协助委托人做好设计收尾管理及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二)工程招标采购咨询:
(1)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开展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等招标咨询工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招投标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避免不正当竞争;
(3)科学策划招标方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协助委托人优选中标单位;
(4)根据法律法规和委托人要求,对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送委托人。
(三)全过程造价控制:
(1)设计概算的审核,并对设计施工图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以在设计阶段控制项目投资;
(2)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组织与招标代理(清单与标底编制)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及标底;
(3)根据施工单位按月提供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对施工单位按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审核,通过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的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向委托人提出调整建议;
(4)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并向委托人提出设计变更的优化建议;
(5)在施工阶段,对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并向委托人提出有关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对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进行核查,发现偏差的,应向委托人提出整改建议;
(7)根据委托人要求,对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8)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协助委托人配合审计工作。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报批管理:协助委托人(总承包单位)办理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等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委托人缴纳的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信息管理为支撑,组织协调为手段,协助委托人管理工程项目目标,保证工程项目有序实施;
(3)根据全过程咨询合同,施工合同要求和施工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分解计划,专业分包招标计划,委托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采取有效措施分阶段进行落实;
(4)协助委托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机构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
(5)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并应协助委托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联合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
(6)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编制和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并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分析;
(7)安排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全程介入,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
(8)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
(9)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五)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1)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并应明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应按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3)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管理机构,并应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及分包单位资质条件,并应在相应报审文件中签署审查意见;
(5)审查施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并应核查主要施工机械的准用验收文件;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7)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8)采取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工程质量实施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并应在相应报验文件中签署验收意见;
(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应检查分阶段进行计划执行情况,通过监理例会等形式协调施工进度问题;
(10)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应按相关规定审查工程变更和索赔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和结算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2)可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并应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监理文件资料建档和归档。
2.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签订合同后直至项目审计结束。
2.5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估算价:184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人员资质等级:
(1)拟派工程咨询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数为一名。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3)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4)拟派技术部人员资格条件:
①技术负责人一名:具有省、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②设计管理员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招标管理员一名: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