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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型特钢营销业务外包 |
| 所属地区: |
上海 |
发布时间: |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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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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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上海上海宝山区同济路666号宝地启园D座27楼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 外包范围
1.1 型特钢营销 业务。
2 外包期限
2.1 外包期限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 外包内容
3.1 乙方承包甲方 型特钢营销 业务。
4 费用确定及结算方式
4.1 外包费用确定
4.1.1 自乙方执行外包业务之日起开始计算费用。
4.1.2本项业务外包费用含税总额为xxxx元(大写:),适用税率为xxxx%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额为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
具体费用标准见附件一。
4.2 结算方式
4.2.1 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工作指标及考核标准,每月评价一次,评价合格后,双方填写附件二,确认无误后进行结算。
4.2.2 每月对上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
5 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的业务管理要求和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三)。
5.1.2 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有关业务的工作计划,并有权对计划进行调整。
5.1.3 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业务进行业务管理和评价。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乙方具备承包甲方外包业务的技术能力及法定资质,并按照甲方的业务操作流程及管理要求,实施外包业务,接受甲方对业务的管理和评价。
5.2.2 乙方须确保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5.2.3 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有关作业要求和操作标准,不得擅自修改。
6 违约责任和合同的终止
6.1 在合同期限内,除发生不可抗力(合同7.1条款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改变及9.1条款规定外,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一方确需要提前解约,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提出解约的一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赔付:违约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给合同另一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方损失。
7 免责条款
7.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责,但须提供关于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材料。该项材料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
8 合同效力、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提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相关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9 其他条款
9.1 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前,甲方业务提前终止,本合同即刻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4 本合同以下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工作内容及费用标准》
附件二 《项目费用结算表》
附件三 《项目工作指标及评价标准》
9.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四、技术条款:一、服务人员要求: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 5 年以上钢铁行业营销/客户服务经验,熟悉型特钢产品标准与应用场景。
3.有欧冶系公司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型特钢营销工作内容:
1.订单全流程跟进:完成意向客户谈判、合同录入与数据统计,同步跟进票据催收与流转,保障订单顺利执行。
2.客户与市场拓展:走访下游客户,提供材质选型、采购方案等专业咨询,收集需求反馈与行业动态,挖掘新业务场景。
3.业务协同保障:配合物流部门完成货物跟踪、返单确认及交付协调,参与行政督办与会议筹备,保障业务高效运转。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附件下载
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名称
属性
操作
暂无数据【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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