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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2026年安康中心城区江北片区部分市政道路标识标线补划维修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SDL-AK2026012项目名称:2026年安康中心城区江北片区部分市政道路标识标线补划维修工程(一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4,816.08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6年安康中心城区江北片区部分市政道路标识标线补划维修工程(一期)):合同包预算金额:294,816.08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94,816.0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2026年安康中心城区江北片区部分市政道路标识标线补划维修工程(一期)1(项)详见采购文件294,816.08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且下达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6年安康中心城区江北片区部分市政道路标识标线补划维修工程(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五、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在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联系方式:0915-32305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联系方式:130980009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汶伟鹏电话:13098000911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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