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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与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物资与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
发布时间:
2026-04-09
详细内容:

物资与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物资与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包人为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物资管理供应链平台,系统覆盖高速养护时物资从供应计划发起至消耗核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实时展示物资仓库存、物资运输状态、供应商发货状态、施工队物资领用和消耗等核心数据,实现物资供应链全流程可追溯、可管控。提升养护工作应急响应与日常作业效率,减少库存积压,实现物资的精细化管理与成本综合管控。



2.1.1招标范围



本次物资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业务主管部门为股份公司下属公司,用户范围涵盖下属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2.2包件划分及服务期限



2.2.1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即包件1。



2.2.2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建设,满足上线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依据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其他有效证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笔金额200万元及以上软件开发或技术服务或系统集成等信息化系统建设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内容至少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3.3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后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8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软件开发或技术服务或系统集成等信息化相关执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依据相关人员身份证明证件及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凭证。



团队其他人员具有软件开发或技术服务或系统集成等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提供承诺函)。依据相关人员身份证明证件。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投标且在行政处罚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



6)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3.6 其他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关联关系: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请于202641000时00分至2026415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与供应链管理平台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ref="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422 9 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投标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style='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1pt;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style='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1pt;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3pt;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网站上同步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4 22 9 30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两江国际A座)40层开标室。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根据系统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 style='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1pt;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style='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1pt;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1pt;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9.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 style='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6pt;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0. 投标保证金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