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十七中学10kV配电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第十七中学的委托,就商丘市第十七中学10kV配电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磋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JS-SQ-2026009号
2、项目名称:商丘市第十七中学10kV配电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271734.57元;最高限价:271734.57元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8、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不足一年可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属于不需缴纳的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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