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现就汕头大学一网通办二期建设项目进行校内自主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且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汕头大学一网通办二期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STU-FWZB-2026-03
三、招标服务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要求面向全校师生群体,构建“一站式、智能化、便捷化”的校园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
1.实现服务整合目标
统一服务入口:建设统一的办事门户,实现“一网通办”,师生通过一个入口即可办理各类事项。
流程标准化:建立统一的流程设计规范和审批标准,提升流程规范化水平。
服务事项覆盖:建设跨部门,跨校区网上办事服务事项,覆盖师生高频办事场景。
2.实现效率提升目标
流程开发效率:通过低代码平台,缩短新流程开发周期缩。
办事效率:通过智能填表、智能审批等功能,缩短平均办事时间。
审批效率:实现移动端随时随地审批,缩短审批响应时间。
3.实现智能化目标
智能搜索:提高事项查找方便性和准确率。
智能填表:实现表单的常用字段自动填充,减少重复录入。
智能审批:实现审批步骤自动处理,提升审批效率。
4.实现73项办事服务流程线上化(包括59项新建服务事项流程和对接14项已对接服务)
四、服务要求及批准预算
1.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试运行及验收。
2.批准总预算:人民币97.9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已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报名登记成功。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报名—汕头大学一网通办二期建设项目” 为邮件主题。
3.以邮件的附件方式附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报名/投标函(格式见招标附件1);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5)缴纳税款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局征收税款后从税务系统的税票或完税凭证等)。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信用中国、信用查询页面截图(招标人将对函件内容及网页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如有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
4.招投标中心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核对,仅代表其报名的确认,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投标人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本公告附件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文南409室)。
2.投标时间:2026年4月29日9:00-15: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15时00分。
4.开标时间:2026年4月29日15时00分。
5.开标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文南410-1评标室。
6.本项目可接受投标人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接受以邮寄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若选择以邮寄方式提交,请投标人务必提前与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并确保投标文件提前寄达,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途中的一切风险及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公告
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 黄老师:0754-86503427
2.招标组织: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754-86502988 邮箱:o_ztbzx@
3.监督部门: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754-86502346 邮箱:o_jjs@
招 标 人:汕头大学
组织招标: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