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分体空调维保、清洗及维修服务项目(三次)
1.2项目编号:HN-LDAYZB[2025]11210400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
(1)维保:一标段60000元/年;二标段56000元/年;
(2)清洗、拆机移机、150元以上配件费用按单价整体折扣率采购,费用据实结算不在维保费用内,具体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1.5采购需求:安阳地区医院分体空调维保、清洗及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3年;二标段:3年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西院区;二标段:东院区及曙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或近一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公司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260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2-510878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曙光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张梦雨
联系方式:1863907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