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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4-01
详细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7-440112-04-05-30270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监理服务





标段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监理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南岗西路北侧。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236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6939平方米 ,其中计容105821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容积率4.48,裙楼2层,塔楼30至32层。建设内容包括复建安置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装配率达到广东省和广州市的要求,具体以政府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





招标内容

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预制构件厂、铝合金模板等关键材料驻场监造及预拼装验收)、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工程造价审核(含预算、进度款、变更、签证、结算的审核)、竣工图审核等全过程监理及监理造价咨询相关工作;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及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第三方专业分包工程合同及第三方服务合同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完成本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包括月报和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工程进度款、工程预算和结算、合同支付、变更台账等);负责材料、设备进场检查;负责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类验收组织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审核本项目竣工资料。





工期(交货期)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的竣工结算(以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的竣工结算)且所有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监理服务期及竣工结算期,工程交付阶段、工程竣工结算经委托人或其授权单位审定满60日,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以前述相关期限孰晚之日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11.6133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中监理资质证书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④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根据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纸质注册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6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根据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纸质注册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3-31 2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27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27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4-27 09:30:00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 01-06室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170040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合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奥园广场H6栋2718-2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卢聪聪

联系电话

020-8218061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1641,020-82181336,020-82112206,020-8211124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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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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