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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宁区林荫大道示范管护带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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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江宁区林荫大道示范管护带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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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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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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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2026年江宁区林荫大道示范管护带养护服务 JSZC-320115-NHYT-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1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NHYT-G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江宁区林荫大道示范管护带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39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6.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6年江宁区林荫大道示范管护带养护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4-17 09:30 (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 (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6.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后提供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8.集中考察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提疑文件。9.行业划分:交通运输业。10.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投标人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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