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height:27px">(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height:27px">(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indent: 28px">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2.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1000万水运或公路或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 专职安全员 | 1 | 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书;(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以提供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4px">。技术负责人证明材料应附:有效的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证明材料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或②验收证明复印件(验收证明包括:专项验收或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或最终验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和人员履职情况,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8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 5、“近5年”是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6、本招标项目的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水运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海事管理、通航管理、航道疏浚工程、航运枢纽工程、过船建筑物工程、智慧海事工程、智慧港航工程、智慧水运工程。 本招标项目的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建设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公路交通安全工程、公路桥梁工程、公路隧道工程、公路枢纽及站场工程、智慧公路工程、智慧交通工程。 本招标项目的水利工程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水务工程、枢纽工程、引调水工程、河流整治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智慧水务工程、智慧水利工程。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 | 投标文件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中投标人名称、投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一览表、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保修承诺函。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公告附录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录要求为准;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填写报价; (2)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3)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7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0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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