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吉利远程新能源
商用车经销门店改造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人)就“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经销门店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参加。
比选人: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编号:JDQZ-BXCG-2026-001
项目名称: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经销门店改造服务项目
上限控制价:本项目含税上限控制总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壹仟柒佰叁拾肆元壹角柒分(¥791734.17),各项单价上控价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的《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经销门店改造服务项目采购清单》。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4号公交停车场内办公裙楼部分。
比选范围:按照吉利远程品牌方标准建设运营门店,包括品牌方门头广告、展厅、办公室及客户接待室,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的《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经销门店改造服务项目采购清单》。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比选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装饰装修项目;
3.3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经营范围;
3.4比选申请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8未列入比选人不良信用名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