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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6年东丽区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2026DLHBJ-GK-001)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6年东丽区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2026DLHBJ-GK-001)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天津
发布时间:
2026-03-24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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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6年东丽区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2026DLHBJ-GK-001)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3月23日    发布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东丽区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DLHBJ-GK-001

项目名称:2026年东丽区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32.688万元

最高限价:91.420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2.688

91.4209

其他服务

东丽区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需提供自中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为期约8.5个月的服务,服务期内需对12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及监控平台进行运维,对3个工业园区环境空气点位运行质量和质控状况进行核查。保证我区街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的运行质量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园区监测点位符合各级要求,为东丽区有针对性的开展环境治理工作、评价环保工作成效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持。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注: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5:00前“信用中国”网站(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注: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日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4日到 2026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6层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供应商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费(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招标文件费接收账号如下: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0302060219300171181

账 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8222862720。)

(3)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599822182@,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2)温馨:供应商应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增48号

  联系方式:84375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18222862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余、党晓光

  电 话:1822286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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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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