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产季烟叶收购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产季烟叶收购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202601BA200200381946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2.05万元(含税)。
招标内容与范围:采购数量:打包机10台,其中:芒市生产部3台,陇川生产部2台,盈江生产部2台,梁河生产部3台;电子秤11台,其中:陇川生产部2台,盈江生产部2台,梁河生产部1台,瑞丽生产部3台,隆阳生产部1台,昌宁生产部2台;输送机2台,其中陇川生产部1台,盈江生产部1台。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产季烟叶收购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产季烟叶收购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被司法机关判处刑事处罚,或被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及以上〕等严重行政处罚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3.7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3.10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3.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4日17时00分00秒---2026年03月31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