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堡镇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堡镇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上海
发布时间:
2026-02-26
详细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堡镇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26日11:46

评审专家名单

郑岚,黄文芳,郁片红,殷政敏,樊英英,张燕,张梦华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3003125869

采购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138号B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69623007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华瀛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秋涛路168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003125869

二、项目名称:堡镇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堡镇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

上海崇明宏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镇堡港路226号

87.86

163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堡镇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

堡镇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

道路保洁、垃圾清运、设施保洁、粪肥清运。

详见文件

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郑岚,黄文芳,郁片红,殷政敏,樊英英,张燕,张梦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2003〕857号《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689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经初审均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故进入详细评审,具体如下:上海崇明宏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标书响应度最高;报价最低,性价比高;整体服务方案最具体详实合理,针对性强,质保措施良好;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多且证书齐全;拟投入的车辆设备最多且资料齐全,应急预案完善,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138号B楼

联系方式:021-69623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华瀛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秋涛路168弄

联系方式:13003125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13003125869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868.2K

采购文件附件:

堡镇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pdf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铁塔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