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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2-26
详细内容:
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25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206005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为了满足等保测评三级的防护要求,提升密码云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需建设2台国产化下一代防火墙及1台国产化数据库审计及相关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规模:预估采购金额约64.41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为准。



1.2.3供货期:自采购人供货通知发出之日起28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产品安装、系统调测以及入网联调等工作。



1.2.4供货地点: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1.2.6保修期:3年原厂保修。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及相关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3台







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采购人供货通知发出之日起28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产品安装、系统调测以及入网联调等工作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7万元(不含税),其中国产化下一代防火墙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0万元/台,国产化数据库审计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17万元/台,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必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供货授权函(授权范围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响应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1.5 供应商其他基本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经验: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响应供应商承担过累计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框架合同和订单或发票必须对应,时间、金额以订单下达或发票开具为准,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响应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服务人员,负责系统的安装、调测、试运行、验收,并提供设备保修期内的7×24小时远程运维支撑等;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近6个月供应商为服务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4)响应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关于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声明函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响应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0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央路2号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







210008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吴鑫乐









电    话:







/







电    话:







1530158083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5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206005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为了满足等保测评三级的防护要求,提升密码云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需建设2台国产化下一代防火墙及1台国产化数据库审计及相关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规模:预估采购金额约64.41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为准。



1.2.3供货期:自采购人供货通知发出之日起28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产品安装、系统调测以及入网联调等工作。



1.2.4供货地点: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1.2.6保修期:3年原厂保修。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南京电信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密码云平台防护设备及相关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3台







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采购人供货通知发出之日起28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产品安装、系统调测以及入网联调等工作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7万元(不含税),其中国产化下一代防火墙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0万元/台,国产化数据库审计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17万元/台,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必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供货授权函(授权范围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响应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1.5 供应商其他基本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经验: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响应供应商承担过累计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框架合同和订单或发票必须对应,时间、金额以订单下达或发票开具为准,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响应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服务人员,负责系统的安装、调测、试运行、验收,并提供设备保修期内的7×24小时远程运维支撑等;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近6个月供应商为服务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4)响应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关于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声明函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响应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0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央路2号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







210008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吴鑫乐









电    话:







/







电    话:







1530158083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5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25 17: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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