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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三标段)项目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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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三标段)项目招标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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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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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长安区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三标段) 已由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石长审(项目初设)字(2025)011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石家庄市安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长安区财政拨付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石家庄市安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长安区白佛、柳辛庄、南村三个城中村回迁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已纳入2025年城建计划的11条道路(均为城市支路)、路下雨污管网、道路周边的停车场及充电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拟在三个城中村回迁范围内建设道路及路下雨污管网11条,总长度6742m。其中:南村城中村道路3条,包括南杨北路(秦岭大街-规划路一)、规划路1(洨河大道-宝山路)、规划路2(洨河大道-南杨北路);白佛城中村道路3条,包括车站北路(东二环-复兴大街)、白佛街(和平路-中山路)、规划路(跃进路-中山路);柳辛庄城中村道路5条,包括规划路1(规划路3-胜利大街)、规划路2(胜利西街-规划路5)、规划路3(规划路1-东垣东路)、规划路4(规划路1-东垣东路)、规划路5(规划路1-规划路2)。项目雨水管网中有雨水方沟,车站北路所需要的雨水管道直径160cm。并在道路周边新建5处停车场,总建筑面积8850㎡,停车位295个,并根据周边需求及供电情况配置充电桩。其中二标段:柳辛庄城中村回迁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含规划路1(规划路3-胜利大街),红线宽度20m,本工程西起规划路3,东至胜利大街,全长798米;规划路2(胜利西街-规划路5),红线宽度15m,本工程西起胜利西街,南至规划路5,全长942米;规划路3(规划路1-东垣东路),红线宽度15m,本工程北起规划路1,南至东垣东路,全长307米; 规划路4(规划路1-东垣东路),红线宽度15m,本工程北起规划路1,南至东垣东路,全长363米;规划路5(规划路1-规划路2),红线宽度15m,本工程北起规划路1,南至规划路2,全长115米。全部规划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排水工程中最大雨水管管径为DN1400mm。三标段:南村城中村回迁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含南杨北路(秦岭大街- 规划路一),红线宽度25m,本工程西起秦岭大街,南至规划路一,全长282米;规划路1(洨河大道-宝山路),红线宽度15m,本工程北起洨河大道,南至宝山路,全长683米;规划路2(洨河大道-南杨北路),红线宽度15m,本工程北起洨河大道,南至南杨北路,全长249米。全部规划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排水工程中最大雨水管管径为DN1200mm。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 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只允许参加二、三、四标段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不得兼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3 09:00:00 至 2026-03-06 08:44:59 ,登录 下载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4.3 其他说明: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06 08:45:00 ,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1、特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 2、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在线向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石家庄市安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或河北中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程诺、鲍帅,联系电话:0311-86252914、0311-6617800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鹏瑀,联系电话:0311-86680163。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 0311-89929161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收费金额(元)付费主体长安区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0无长安区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三标段)0无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石家庄市安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中街1号;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7号安兴城市广场商务楼4层405室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81号瑞城东区综合楼02单元0908室邮编: 050000邮编: 050000联系人: 程诺、鲍帅项目负责人: 王鹏瑀电话: 0311-86252914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6680163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如下:长安区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三标段)施工招标文件.HBZ长安区城中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三标段)施工招标文件.HBZ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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