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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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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所属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发布时间: |
202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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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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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I640100535890812000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银川市-永宁县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F招字(2026)-003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采购需求:标的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数量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1项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获取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nxhfgs@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邮箱正文填写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报名的均不予通过。 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惠泽招(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楼) 五、开启:时间:2026年3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惠泽招(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宁县团结路与宁朔南街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方式:0951-8011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鸿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绿地21城D区13号楼304室 联系方式:13195084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甲电话:13195084555 代理机构:宁夏鸿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4日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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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答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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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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