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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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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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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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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1-440113-04-05-782047
投资项目名称
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名称
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沙亭村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暂定处理处置污泥及下边界土共28.68万m3,约36.32万吨,异常上覆土共12.64万 m3,约16.43万吨,处理基坑涌水约6.69万吨。
招标内容
勘察项目内容:根据相关规程规范和勘察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地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综合地下管线测量)、工程物探和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
初步设计项目内容:根据相关规程规范,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污泥及异常上覆土处理处置设计咨询和概算编制,确保项目顺利施工。同时要求进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概算不高于估算总投资。
具体详见《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工程勘察任务书》及《化龙堆存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初步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具体时间节点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441.3288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及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6年1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并应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提供黑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网址: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2-13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06 09: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06 09: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3-06 09:00:00
开标地点
2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杜工
联系电话
020-3889084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严工
联系电话
020-8356259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852106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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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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