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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眼耳鼻喉医院设备(口腔科-牙科显微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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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眼耳鼻喉医院设备(口腔科-牙科显微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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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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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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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眼耳鼻喉医院设备(口腔科-牙科显微镜)项目(项目编号:JXTC2026060021-03)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2月14日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TC2026060021-03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眼耳鼻喉医院设备(口腔科-牙科显微镜)项目预算金额:68000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680000.00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人民币)吉购[2026]F10100093牙科显微镜4台680000.0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事宜。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的制造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5.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14日08:00至2026年3月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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