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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1标(第二次)
公告名称: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1标(第二次)
所属地区:
安徽
发布时间:
2026-02-15
详细内容: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1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1标(第二次)已由 安徽省水利厅以 关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皖水许可决【202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六安春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施工1标(第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03001005019001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裕安区新安镇、顺河镇及单王乡,堤防级别为3级。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安鲍湾段新建金属网兜抛石护岸长0.295km,顺河安城闸出口段新建格网石笼长1.33km,单王圩段新建堤防防渗长4.37km。本项目最高限价:26869410.10元。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主要对新安鲍湾段新建金属网兜抛石护岸长0.295km,顺河安城闸出口段新建格网石笼长1.33km,单王圩段新建堤防防渗长4.37km。具体内容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 5 年(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不含水环境治理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信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材料扫描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0512-581885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3 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  3 月13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11厅组织开标活动。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0.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0.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后四楼

邮    编 :237000

联 系 人 (受理异议人):樊主任

电    话 :0564-323569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春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裕安区上城国际B座18层

邮    编 :237000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王龙超

电    话 :0564-515198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1.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电    话 :0564-3306192

12.其他注意事项

12.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12.2全省在建水利项目现场人员名单公示及广域网考勤管理,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执行。

12.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50.00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12.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12.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6年3月13日09时00分。

12.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2.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2.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8

12.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2.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3.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收款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徽商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223021053271000002003369

第二种方式:纸质银行保函、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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