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制造虚拟仿真基地建设设备项目(重2)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3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ZZF2026(ZC)-02-031(GK)
项目名称:光电制造虚拟仿真基地建设设备项目(重2)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68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光电制造虚拟仿真基地建设设备项目(重2)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光电制造虚拟仿真基地建设设备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⑥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⑦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 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5515718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5515718、85515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商务楼)15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方勇、诸葛晓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56870776、13506646781
质疑联系人: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1192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