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新抚区机关食堂配餐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抚顺市新抚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新抚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2日17:30
评审专家名单
孙健、孙颜宏、王晓红、刁兴耀
总中标金额
¥195.88888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商健
项目联系电话
024-57556188
采购单位
抚顺市新抚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5286210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江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57556188
附件:
附件1
b886788af15ddc32207df20896768bdc
新抚区机关食堂配餐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26-02-1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 margin:0auto; text-align:center; .subtitle{ text-align:right; .MsoNormal{ padding-left:20px; .pIndent{ text-indent:30px .underLine{ .imageSign{ position:relative; width:250px; height:250px; margin-left:calc(100%-200px); margin-top:-120px; .tableRight{float: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text-align-last:justify;.tableBottom{float:right;div[size="A4"]{background:white;width:17.18cm;height:24.62cm;display:block;margin:0auto;padding:2.54cm1.91cm;overflow:hidden;.table2{height:25px;p{height:30px;一、项目编号:JH26-210402-00013
二、项目名称:新抚区机关食堂配餐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抚区机关食堂配餐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九臻餐饮管理(抚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刘山三路胜利矿44号1单元101
中标(成交)金额:1,958,888.88(元)
评审总得分:8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抚区机关食堂配餐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新抚区机关食堂配餐购买服务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为保障职工正常用餐,营造一个舒适的就餐环境,采购人决定委托供应商负责提供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职工550余人次提供早餐、午餐,职工用餐服务、厨房餐厅卫生、消防、安全、残剩饭菜处理等工作。供应商需组建管理团队为采购人职工食堂提供餐饮管理。食堂餐饮设备、场地、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就餐形式为自助餐。
服务要求: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日早上、中午两餐,早餐7:15-8:30就餐人数约550人,午餐11:30-13:00就餐人数约550人。服务地点分为新抚区政府食堂及九道街服务中心食堂两处。就餐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下述餐标为最低标准,每日的菜品单需由成交供应商提前提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审核修改后,以采购人修改后的菜品单为准,以实际情况为准。2、早餐最低标准约为以下内容,以采购人确认后为准,品种如下:主食:粥2样、中式面点4样:包子、花卷、饼类、炒面);鸡蛋,豆腐脑,豆浆,热汤,拌菜5种。3、午餐最低标准约为以下内容,以采购人确认后为准,品种如下:主食4样:米饭、花卷、包子、饼类等。副食4样:肉菜2款(1主1副),素菜1款,炖菜1款,汤品1款。4、不定期根据采购人制定的标准提供小型公务接待餐:每人标准由采购人实时确定,来客在6人以下(含6人)陪客不得超过2人,来客在6人以上陪客3人。5、传统节日或重要日期提高标准另算。
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期一年,合同服务总期限形式为1+2模式,最长不超过3年。(自签订合同起计算,合同执行过程中,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评价,并出具书面结论,验收合格且评价优秀可续签一年合同,书面结论作为下一合同年度招标或续签合同的依据。)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孙健、王晓红、刁兴耀、孙颜宏(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抚区机关食堂配餐购买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新抚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3号
联系方式:024-52862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江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健
电话:024-575561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抚区机关食堂配餐购买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抚区机关食堂配餐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九臻餐饮管理(抚顺)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