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二批、生产二批等设备材料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C2026-ZB-ESDYJ-004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二批、生产二批等设备材料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二批、生产二批等设备材料采购公开招标
2.2资金已落实
2.3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购计划表
2.4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5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6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套)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认定为满足所投产品销售业绩,准许参与投标。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的首台(套)符合国家推广应用目录内的装备名称及核心技术指标,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证明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证书、与推广应用目录对应情况及与其匹配的有效查询路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自动解密。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七、采购费用
(1)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要求,货物类采购招标活动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不设关于投标(响应)保证金规定。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注:成交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成交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系 人:刘勇志
联系电话:0477-8598758
异议受理电话:15924403266
异议受理邮箱:zhaoweikog@
党风廉政监督电话:131908125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A座701室
联 系 人:王永峰、孙静怡、乔旭、李荣、呼吉乐
联系电话:15661994860、15248494385、15049574337
邮 箱:763957215@
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