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7(绩效评价业务(包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本项目须按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
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采购包8(绩效评价业务(包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本项目须按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
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采购包9(绩效评价业务(包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本项目须按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
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采购包10(绩效评价业务(包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本项目须按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
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采购包11(绩效评价业务(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本项目须按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
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