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29-9/2026-00029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6年02月05日15:34
名称:2026年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预算
文号:无
主题词:无
2026年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起草和审核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综合信息、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重点工作、重要文件、领导批示件的督促检查;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职能;负责后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史志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承担省委组织部重点课题调研任务,指导、协调全市组织系统的调研工作;牵头开展组织工作理论研讨和的研究工作,指导全市组织系统调研工作队伍建设;承担市委组织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三)负责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调研、指导和管理工作,考核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综合协调和统筹规划工作;审批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指导全市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承担全市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承办我市出席工作。
(四)指导全市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乡镇、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办法;指导乡镇、农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和社区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
(五)联系和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领域基层组织建设,负责督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查检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政策和规划,协调做好有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综合(行业)党委的设立、撤销和换届选举等工作。
(六)负责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和文件;承担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备案等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省管干部的考察考核等服务工作;负责市管领导干部工资福利政策管理;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直单位、乡镇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及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宏观指导。
(七)负责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公务员培训、能力建设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提出有关干部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负责对《干部任用条例》及配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选人用人巡察检查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市干部选拔任用记实监督系统的管理。
(九)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协调及务、督促检查;负责全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公务员、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轻干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市管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分娄分级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示范培训和人员调训。
(十)围绕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指导、协调、督促全市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才综合性调查研究;协调做好全市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重点专家和优秀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导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级离退休干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及干部管理权限内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承办涉及老干部待遇政策的信访工作;指导全市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单位)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室、组织二室、组织三室、干部工作室、公务员工作室、干部监督室、干部教育室、人才工作室、老干部工作室等11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21.6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821.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013.85万元、上年结转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2807.8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总计3821.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0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8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807.80万元、 农林水支出0.0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5.79万元。
二、关于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3.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64.8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3.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68.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83.01万元,占77.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6.22万元,占9.4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78.83万元,占7.7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0.05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5.79万元,占5.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6年预算数为57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8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1.82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15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67.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6.0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186.07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为63.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7万元,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37万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为32.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6万元,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66万元。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3.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5万元。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55.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06万元。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67.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67.12万元。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55.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48万元。
三、关于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01.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9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东方市委组织部部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本单位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车保有量5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计划接待6批18人。
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部门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二)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807.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77.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2477.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807.8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636.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36.5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2636.5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71.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58.9万元。
六、关于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关于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委织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方市委组织部2026年收支总预算3821.70万元。
八、关于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收入预算3821.7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5万元,占0.0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3.85万元,占26.5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807.80万元,占73.4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2.7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0.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16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477.6万元。
九、关于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026年支出预算382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55万元,占20.97%;项目支出3,020.15万元,占79.0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2.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3.3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9.41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2.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东方市委组织部单位2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13.85万元、政府性基金2807.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等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以及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普惠金融发展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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