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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招标/资审公告]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公告名称:
[廊坊市][招标/资审公告]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2-10
详细内容:
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廊开管投标核【

2025



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项目





建设单位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人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廊坊开发区芙蓉道雨水泵站建设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投资





 







4206.90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3038







.







80079





万元,

(

其中,不含增值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984089.25



)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1

座雨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泵站设计规模

20









m

3









/s

,总占地面积为

9546.37

平方米。







建设地点











 







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广阳道以南,友谊路以西

















2.2

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











最高投标限价:





3038







.







80079





万元,

(

其中,不含增值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984089.25



)















2.3

计划工期:







25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有效营业执照。









3.





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R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





3





.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





3





.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





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





3





.4

其他: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





5











 







 











/









 











 







 











/









 











  







 











/









  





日以来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3.





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









经理











3.7

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8





如拟派项目





经理





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





经理











 







 











/









 



 









 







 











/









 



 









 







 











/









 



 









以来

□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3.





9







  











/











 









  



















(三)其他

















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配备人数







1









 























3.1





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2023







 













2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3.1





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





3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财务状况: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近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等原件扫描件

)









(









3









)投标人不









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4









)本项目采用“









双盲

”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









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









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

“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2













 10













 09













 00







分至





 2026













 2















15













 17













 00







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









://









www









.









hebpr









.









gov









.









cn









/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









://









www









.









hebpr









.









gov









.









cn









/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3













 2













 09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5.2





逾期





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









://









www









.









hebpr









.









gov









.









cn









/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









://









www









.









hebpr









.









gov









.









cn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李凯伦







,联系电话:





 0316-5264666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通讯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陈泽民







,联系电话:







0316-2805359













电子邮箱: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

77-2







;项目负责人:







李凯伦













项目负责人





电话:







0316-5264666







;电子邮箱:





 ruichijianli@

















10.3

中心服务负责人:







高蓬







,通讯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

2









,联系电话:





 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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