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 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rgb(0,0,0);font-size:14px">) 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要 求 | 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 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 1 项单个合同里程 2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工作。 2. 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 1 项单个合同里程 2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近 5 年指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工可业绩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3. 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2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可分别计算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业绩。 6. 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7.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 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10.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1.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2.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rgb(0,0,0);font-size:14p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rgb(0,0,0);font-size:14p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color:rgb(0,0,0);font-size:14px">)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可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工可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姓名及岗位,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5.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6.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 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8.近 5 年是指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9.以上人员均不允许兼任。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可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1.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2.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中的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投标文件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可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6 | 服务期限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计划服务期。 | 7 | 质量要求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 8 | 安全目标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 9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证照无效。 | 10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 11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资格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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