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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2016年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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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贵州省]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2016年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 |
| 所属地区: |
贵州 |
发布时间: |
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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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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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名称: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代码类型:建设单位机构代码:11522728009820646R建设单位法人:邓涛建设单位联系人:韩建峰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建设单位详细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环城路6号住建大楼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罗甸县2016年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代码:项目类型:建设性质: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性质: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中心坐标:经度:106.75401,106.75396 纬度: 25.44281,25.43651环评文件审批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文件类型:环评批复时间:2020-07-29环评审批文号:黔南环审〔2020〕312号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排污许可批准时间: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0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70运营单位名称: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11522728009820646R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11522728009820646R验收监测单位:贵州一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1520198MAALY1GP94竣工时间:2024-04-01调试起始时间:调试结束时间: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2026-01-04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0验收报告公开形式:验收报告公开载体: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2、工程变动信息项目性质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新建实际建设情况:新建变动情况及原因:无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规模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路基:一标段路线全长474m,路基宽度24m,设计行车速度40km/h。二标段线路全总长1366m,规划一号路总长771m,起于湖滨路中段,终于解放路,全线为圆曲型和直线型,设计车速20km/h,为双向4车道。规划二号路总长595m,起于玉都大道,终于规划一号路,全线为直线线性,设计车速20km/h,为双向2车道。 路面工程: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人行道工程:一标段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5cm青石板3cmM10水泥砂浆厚15cm厚C15素混凝土; 二标段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3cm厚花岗岩地砖(规格600×300×30mm)3cm厚1:3水泥砂浆12cm厚C15素混凝土10cm厚碎石垫层(总厚度28cm) 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 雨水管414m,采用单侧布置,布置在机动车道下,距离人行道的路缘石4.0m,雨水口共22座,雨水顺坡收集后,由南向北排入1号路NY36雨水井中,再排入坝王河。 生活污水由2号污水管网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甸县污水处理厂。 交叉工程:一标段采用平交方式;二标段无交叉工程 交通工程: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为联系临近区域、集散干道网和公共活动中心的交通,是以机动车交通为主。 交通信号控制:保证湖滨大道交通有序进行,拟在规划一号路路设置交通信号灯控制。拟建信号灯路口为“十”型交叉口,实行三相位控制,所有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 照明工程:采用380V/220V配电系统,供电电源通过VV-0.6/1.0kV-4×25mm2穿PE50管埋地引自1号路2号路灯箱式变电站,横穿车行道段采用SC50镀锌钢管保护。 环保工程:在人行道边缘距车行道0.5m处,以间距为200m安装双筒式垃圾桶,区分垃圾投放为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筒身应为可绕立柱上支出的横向连接杆转动,以便环卫工人清掏桶内垃圾。实际建设情况:路基:一标段路线全长474m,路基宽度24m,设计行车速度40km/h。 二标段实际建设路线全长599m(未建总长730m),其中规划一号路实际建设总长320米(未建451m),路基宽24m,设计车速20km/h;规划二号路实际建设总长316m(未建279m),路基宽16m,设计车速20km/h。 路面工程: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人行道工程:一标段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5cm青石板3cmM10水泥砂浆厚15cm厚C15素混凝土; 二标段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3cm厚花岗岩地砖(规格600×300×30mm)3cm厚1:3水泥砂浆12cm厚C15素混凝土10cm厚碎石垫层(总厚度28cm) 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雨水管布置在一标段以及二标段一号路,未建设部分不涉及雨水管道设置,雨水管实际建设414m,采用单侧布置,布置在机动车道下,距离人行道的路缘石4.0m,雨水口共22座,雨水顺坡收集后,由南向北排入1号路NY36雨水井中,再排入坝王河。 城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由2号污水管网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甸县污水处理厂。 交叉工程:一标段采用平交方式;二标段无交叉工程 交通工程:已修建道路标志、交通标志、信号设施、照明等 照明工程:采用380V/220V配电系统,供电电源通过VV-0.6/1.0kV-4×25mm2穿PE50管埋地引自1号路2号路灯箱式变电站,横穿车行道段采用SC50镀锌钢管保护。 环保工程:在人行道边缘距车行道0.5m处,以间距为200m安装双筒式垃圾桶,区分垃圾投放为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筒身应为可绕立柱上支出的横向连接杆转动,以便环卫工人清掏桶内垃圾。变动情况及原因:实际建设比环评设计少730m,其中二标段一号路路段K0+320-K0+454.73,约134.73m未建设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生产工艺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路基:一标段路线全长474m,路基宽度24m,设计行车速度40km/h。二标段线路全总长1366m,规划一号路总长771m,起于湖滨路中段,终于解放路,全线为圆曲型和直线型,设计车速20km/h,为双向4车道。规划二号路总长595m,起于玉都大道,终于规划一号路,全线为直线线性,设计车速20km/h,为双向2车道。 路面工程: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人行道工程:一标段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5cm青石板3cmM10水泥砂浆厚15cm厚C15素混凝土; 二标段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3cm厚花岗岩地砖(规格600×300×30mm)3cm厚1:3水泥砂浆12cm厚C15素混凝土10cm厚碎石垫层(总厚度28cm) 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 雨水管414m,采用单侧布置,布置在机动车道下,距离人行道的路缘石4.0m,雨水口共22座,雨水顺坡收集后,由南向北排入1号路NY36雨水井中,再排入坝王河。 生活污水由2号污水管网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甸县污水处理厂。 交叉工程:一标段采用平交方式;二标段无交叉工程 交通工程: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为联系临近区域、集散干道网和公共活动中心的交通,是以机动车交通为主。 交通信号控制:保证湖滨大道交通有序进行,拟在规划一号路路设置交通信号灯控制。拟建信号灯路口为“十”型交叉口,实行三相位控制,所有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 照明工程:采用380V/220V配电系统,供电电源通过VV-0.6/1.0kV-4×25mm2穿PE50管埋地引自1号路2号路灯箱式变电站,横穿车行道段采用SC50镀锌钢管保护。 环保工程:在人行道边缘距车行道0.5m处,以间距为200m安装双筒式垃圾桶,区分垃圾投放为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筒身应为可绕立柱上支出的横向连接杆转动,以便环卫工人清掏桶内垃圾。实际建设情况:路基:一标段路线全长474m,路基宽度24m,设计行车速度40km/h。 二标段实际建设路线全长599m(未建总长730m),其中规划一号路实际建设总长320米(未建451m),路基宽24m,设计车速20km/h;规划二号路实际建设总长316m(未建279m),路基宽16m,设计车速20km/h。 路面工程: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人行道工程:一标段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5cm青石板3cmM10水泥砂浆厚15cm厚C15素混凝土; 二标段人行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3cm厚花岗岩地砖(规格600×300×30mm)3cm厚1:3水泥砂浆12cm厚C15素混凝土10cm厚碎石垫层(总厚度28cm) 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雨水管布置在一标段以及二标段一号路,未建设部分不涉及雨水管道设置,雨水管实际建设414m,采用单侧布置,布置在机动车道下,距离人行道的路缘石4.0m,雨水口共22座,雨水顺坡收集后,由南向北排入1号路NY36雨水井中,再排入坝王河。 城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由2号污水管网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甸县污水处理厂。 交叉工程:一标段采用平交方式;二标段无交叉工程 交通工程:已修建道路标志、交通标志、信号设施、照明等 照明工程:采用380V/220V配电系统,供电电源通过VV-0.6/1.0kV-4×25mm2穿PE50管埋地引自1号路2号路灯箱式变电站,横穿车行道段采用SC50镀锌钢管保护。 环保工程:在人行道边缘距车行道0.5m处,以间距为200m安装双筒式垃圾桶,区分垃圾投放为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筒身应为可绕立柱上支出的横向连接杆转动,以便环卫工人清掏桶内垃圾。变动情况及原因:实际建设比环评设计少730m,其中二标段一号路路段K0+320-K0+454.73,约134.73m未建设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环保工程:在人行道边缘距车行道0.5m处,以间距为200m安装双筒式垃圾桶,区分垃圾投放为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筒身应为可绕立柱上支出的横向连接杆转动,以便环卫工人清掏桶内垃圾。实际建设情况:环保工程:在人行道边缘距车行道0.5m处,以间距为200m安装双筒式垃圾桶,区分垃圾投放为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筒身应为可绕立柱上支出的横向连接杆转动,以便环卫工人清掏桶内垃圾。变动情况及原因:无变化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其他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施工场地:项目在北侧荒地(待开发用地)设置施工场地一处,用地约500m2,用于建筑材料及机械的堆放。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民房,不设置食堂,外购盒饭供应。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外购罐装商品沥青混凝土,现场不设拌和站。 施工营地:不另设施工营地,依托周边租赁解决 临时堆场:在北侧设置1处临时堆场,临时堆放表土,开挖工程表土剥离运至临时堆土场堆放,以待后期绿化使用。 施工便道:利用项目周边现状道路能够满足项目施工所需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场地:施工期所需的石料等均在当地市场购买运至施工区域,沿线未设砂石料场。 施工营地:租用民房,未设置施工营地 临时堆场:在北侧设置1处临时堆场,临时堆放表土,开挖工程表土剥离运至临时堆土场堆放,绿化使用。 施工便道:利用项目周边现状道路能够满足项目施工所需变动情况及原因:无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3、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现有工程(已建成的)本工程(本期建设的)总体工程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排放方式实际排放量实际排放量许可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实际排放总量排放增减量废水水量 (万吨/年)0000000COD(吨/年)0000000氨氮(吨/年)0000000总磷(吨/年)0000000总氮(吨/年)0000000废气气量 (万立方米/年)0000000/二氧化硫(吨/年)0000000/氮氧化物(吨/年)0000000/颗粒物(吨/年)0000000/挥发性有机物(吨/年)0000000/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序号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序号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表3 噪声治理设施序号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1行道树、减速行驶两侧红线外35m以内执行4a类标准,35m以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行道树、减速行驶最近敏感点进行监测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表5 固废治理设施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1设置垃圾桶设置垃圾桶表6 生态保护设施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1设置行道树设置行道树表7 风险设施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依托工程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无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环保搬迁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无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区域削减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无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无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功能置换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无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其他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无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7、验收结论序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1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2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4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5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6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7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8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9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上述情况验收结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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