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终端安全协同防护装置样机和纵向加密通信安全网关装置样机试制等2个标的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210006200225716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终端安全协同防护装置样机和纵向加密通信安全网关装置样机试制等2个标的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人为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终端安全协同防护装置样机和纵向加密通信安全网关装置样机试制采购项目
本次拟采购终端安全协同防护装置样机4台,纵向加密通信安全网关装置样机3台。工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全部交货,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标的2: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安全边界防护装置及工业安全交换机装置样机试制采购项目
本次拟采购安全边界防护装置样机1台,工业安全交换机装置样机1台。工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全部交货,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合同签订主体为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
2.2采购范围:标的1: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终端安全协同防护装置样机和纵向加密通信安全网关装置样机试制采购项目
本次拟采购终端安全协同防护装置样机4台,纵向加密通信安全网关装置样机3台。工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全部交货,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标的2: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安全边界防护装置及工业安全交换机装置样机试制采购项目
本次拟采购安全边界防护装置样机1台,工业安全交换机装置样机1台。工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全部交货,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专项。
2.6项目类别:货物。
2.7标的清单:
序号 | 品类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通信产品 | CG2100062002257166001 | 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终端安全协同防护装置样机和纵向加密通信安全网关装置样机试制采购项目 | 31.8 | 1 | CG2100062002257166001001 | 1-1 | 终端安全协同防护装置样机和纵向加密通信安全网关装置样机试制 | 31.8 | 31.8 | 否 | / |
2 | 通信产品 | CG2100062002257166002 | 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安全边界防护装置及工业安全交换机装置样机试制采购项目 | 9.09 | 1 | CG2100062002257166002001 | 2-1 | 安全边界防护装置及工业安全交换机装置样机试制 | 9.09 | 9.09 | 否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2.8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报价表。
(2)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要求成交人提交质量保证保函(保险),不设立任何形式的“结清款”或类似性质的款项作为质量担保。成交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证义务。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采购人上述管理要求对投标报价的影响。
(3)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4)付款条件:
标的1: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终端安全协同防护装置样机和纵向加密通信安全网关装置样机试制采购项目
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收货单位终验合格后,提供验收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进行签字盖章,并将该合同所有货物终验验收报告提供给采购人验明,支付合同价款100%,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的2:2026年南方电网数据平台与安全(广东)有限公司安全边界防护装置及工业安全交换机装置样机试制采购项目
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收货单位终验合格后,提供验收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进行签字盖章,并将该合同所有货物终验验收报告提供给采购人验明,支付合同价款100%,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如2025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3-2025年经本单位确认盖章的财务报表,如2025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 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除外)、现金流量表、附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3.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报表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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