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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分公司金城华府转供电合同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6-01-29
正文
正文
宾川分公司金城华府转供电合同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宾川分公司金城华府转供电合同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人为大理州宾川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与云南俊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友好协商,双方就对物业内的室分系统转供电结算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1. 合同主体:
甲方:云南俊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
2. 合作内容:
乙方在甲方在其管理的金城华府内设有17套电信室分系统,共计17块独立电量计量装置(按实际使用为准)。为确保上述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电力供应,并合理、公正地计算电费,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电费结算。
3. 计费标准:
双方一致同意,电费单价定为人民币1元/千瓦时,此价格适用于整个合同期限内。实际用电量将依据结算周期结束时电量计量装置所记录的数据为准。
4. 结算方式:
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周期内的实际用电量数据。乙方在收到数据后,将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单价计算应支付给甲方的电费总额,并及时完成支付。
5. 合同期限:
合同自2026年01月01日起生效,至2028年12月31日终止,有效期为三年。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云南俊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苏连杰,18087282507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莹,133787191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大理州宾川县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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