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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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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以东、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共21套住宅房
拍卖项目编号
NXJSD-2025-66
拍卖机构
宁夏嘉仕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起始日期
2026年1月30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6年2月12日
标的所在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嘉仕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中拍平台(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此次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资产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宁夏润夏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城管环卫服务基地东楼四楼409室
法人代表
刘健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三、拍卖标的简况
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以东、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共21套住宅房:
序号
标的名称及坐落
建成年代
所在层//总层数
建筑面积
(㎡)
参考价
(元)
1
兴洲北街以东芦花苑13号楼3单元602室
2015年
6//6
94.81
353400
2
西夏十路东侧芦花洲棚户区改造二期93号住宅楼2单元6层02室
2019年
6//6
83.50
312100
3
西夏十路东侧芦花洲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84号住宅楼4单元6层01室
2019年
6//6
87.52
327100
4
西夏十路东侧芦花洲棚户区改造二期93号住宅楼1单元6层02室
2019年
6//6
87.18
325800
5
西夏十路东侧芦花洲棚户区改造二期93号住宅楼1单元6层01室
2019年
6//6
83.50
312100
6
西夏十路东侧芦花洲棚户区改造二期101号住宅楼4单元6层01室
2019年
6//6
73.11
270600
7
西夏十路东侧芦花洲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86号住宅楼4单元6层01室
2019年
6//6
73.50
272000
8
芦花洲安置区3号楼1单元602
2015年
6//6
86.99
324300
9
芦花洲安置区3号楼2单元601
2015年
6//6
86.93
324000
10
西夏十路东侧芦花洲棚户区改造二期96号住宅楼1单元6层02室
2019年
6//6
87.49
327000
11
兴洲北街以东 、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36号楼3单元602室
2015年
6//6
83.90
312700
12
兴洲北街以东 、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36号楼3单元601室
2015年
6//6
83.90
312700
13
兴洲北街以东 、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21号楼3单元602
2015年
6//6
98.61
367600
14
兴洲北街以东 、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55号楼1单元601
2015年
6//6
102.09
380500
15
兴洲北街以东 、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55号楼2单元602
2015年
6//6
102.09
380500
16
兴洲北街以东 、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55号楼2单元601
2015年
6//6
106.60
397300
17
兴洲北街以东 、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55号楼3单元602
2015年
6//6
98.64
367700
18
兴洲北街以东 、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55号楼4单元602
2015年
6//6
102.09
380500
19
芦花洲安置区50号楼2单元601
2015年
6//6
108.78
405500
20
兴洲北街以东 、原新南公路以西芦花洲安置区54号楼3单元602
2015年
6//6
106.28
396200
21
芦花洲安置区18号楼4单元602
2015年
6//6
95.90
35750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宁夏正业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年1月26日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详见《评估报告》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起拍价
按照标的参考价提起拍卖
价款支付方式
按双方签订的《竞买协议》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1、本次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及移交,标的所述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2、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因委托人未告知或者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不负有披露、告知义务,亦不为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实地查验标的实物,落实相关法律手续,未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未了解房产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者,将视为默认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标的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5、办理产权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标的物产生的物业储备金、装修保证金、物业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房屋分摊土地面积,成交价款中包含土地出让金,具体用途及出让年限均以办证时的设定为准。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可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人民币3万元/套
交纳时间
2026年2月13日9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交纳名称
宁夏嘉仕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康平路支行
交纳账号
60067257008000001
五、拍卖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未实地勘查、不了解标的状况、存在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接受标的。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4、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2)悔拍、拒绝配合标的后续移交工作;
(3)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竞拍协议书》等相关要求的。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日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并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如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能如期支付拍卖款项的,延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6、拍卖标的详情,其他竞买注意事项以《竞拍协议书》内容为准,具体咨询拍卖人。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2日(9时—17时)
展示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拍卖时间
2026年2月13日10时
拍卖网址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嘉仕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8995226933
传真
0951-5663222
重要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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