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废石综合利用及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谈判公告
新疆宝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矿山废石综合利用及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编号:XKGYL-TP2026-003
(三)项目名称:矿山废石综合利用及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四)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预算金额:约390万元。产品价格:粒度≤5mm品位加减价:TFe=35%时133元/吨,TFe>35%时,TFe品位每增加1%,每吨加价5元(品位每增加0.01%加价0.05元/吨);30%≤TFe<35%时,每降低1%,每吨减价5元(品位每减少0.01%减价0.05元/吨);当29%≤矿石全铁品位<30%时,按照90元/吨结算;当28%≤矿石全铁品位<29%时,按照72元/吨结算;当27%≤矿石全铁品位<28%时,按照54元/吨结算。当TFe<27%或粒度>5mm时,不予结算(包括环境恢复治理费用),由此产生的矿石运费、装卸费、过磅人工费等开支由承包人承担,同时产品判废归发包人所有。最终减价扣款从当期结算总额中扣除。
二、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废石综合利用及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主要是对矿山排土场废石进行综合回收利用,通过破碎选别,回收其中有利用价值矿石,并将选别出的无价值废石进行环境恢复治理,按要求回填。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二)范围:拟入围2家承包人,每家承包人年处理量不小于100万吨/年。
(三)合同履约期限:壹年。
(四)项目地点: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加盖公章),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可开具劳务、加工类应税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自行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