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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26至2027年度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26至2027年度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云南
发布时间:
2026-01-29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26至2027年度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1-28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26至2027年度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标段编号:YNBBFA20260126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两家专业法律服务支撑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提供2026年至2027年度期间不定期法律支撑服务,拟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诉讼、仲裁代理等项目的法律支撑。



采购金额:本项目预估金额150万元(含税),结算时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进行结算。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份额执行完成止。



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数量2家,第一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55%,第二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45%。



服务区域:云南省昆明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26至2027年度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法律诉讼服务







-







1500000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55%,第二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45%。]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应诉胜诉率60%以下







按12%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2







应诉胜诉率60%-70%







按5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3







应诉胜诉率70%(大于)-85%







按6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4







应诉胜诉率85%(大于)-95%







按10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5







应诉胜诉率95%以上







按15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6







起诉胜诉率60%以下







按1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7







起诉胜诉率60%-70%







按35%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8







起诉胜诉率70%(大于)-85%







按45%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9







起诉胜诉率85%(大于)-95%







按8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10







起诉胜诉率95%以上







按11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资质:(1)供应商应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果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上级机构的相关执业许可扫描件及《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同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如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只接受其中一家响应;响应各关联律所应在报名截止日前确定1个具体的响应主体,并撤回其他参与关联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全部主体的响应资格,或者仅接受最先递交材料的供应商。



2.1.6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2个非个人的法律支撑服务或法律咨询服务业绩。供应商可按下述A/B任一种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A: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经双方确认的有效的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复印件,以发票的时间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的框架合同不计算业绩,框架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金额为准。没有可识别时间、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B:无法提供上述合同材料的,可提供有委托方(个人委托除外)盖章的聘书或委托书,委托内容指从事法律顾问服务,要求委托书或聘书上含有服务内容、金额等内容,时间以委托书或聘书的执行有效期为准,没有执行有效期的以签署日期为准。



2.1.7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委派不少于5名律师为其提供服务,其中至少4名律师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合法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以及2025年9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为响应供应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2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12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37号









邮    编:







650000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顾师







联 系 人:







陈勇强、尹晓波、黄晓娟、高翔、李跃、王金惠、张凯









电    话:







0871-63167158







电    话:







1846824259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728773385@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账    号:







87190702541080101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8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26至2027年度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26至2027年度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标段编号:YNBBFA20260126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两家专业法律服务支撑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提供2026年至2027年度期间不定期法律支撑服务,拟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诉讼、仲裁代理等项目的法律支撑。



采购金额:本项目预估金额150万元(含税),结算时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进行结算。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份额执行完成止。



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数量2家,第一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55%,第二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45%。



服务区域:云南省昆明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2026至2027年度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法律诉讼服务







-







1500000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55%,第二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45%。]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应诉胜诉率60%以下







按12%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2







应诉胜诉率60%-70%







按5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3







应诉胜诉率70%(大于)-85%







按6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4







应诉胜诉率85%(大于)-95%







按10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5







应诉胜诉率95%以上







按15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6







起诉胜诉率60%以下







按1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7







起诉胜诉率60%-70%







按35%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8







起诉胜诉率70%(大于)-85%







按45%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9







起诉胜诉率85%(大于)-95%







按8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10







起诉胜诉率95%以上







按110%计取







最高响应限价(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2017版执行))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资质:(1)供应商应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果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上级机构的相关执业许可扫描件及《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同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如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只接受其中一家响应;响应各关联律所应在报名截止日前确定1个具体的响应主体,并撤回其他参与关联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全部主体的响应资格,或者仅接受最先递交材料的供应商。



2.1.6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2个非个人的法律支撑服务或法律咨询服务业绩。供应商可按下述A/B任一种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A: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经双方确认的有效的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复印件,以发票的时间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的框架合同不计算业绩,框架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金额为准。没有可识别时间、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B:无法提供上述合同材料的,可提供有委托方(个人委托除外)盖章的聘书或委托书,委托内容指从事法律顾问服务,要求委托书或聘书上含有服务内容、金额等内容,时间以委托书或聘书的执行有效期为准,没有执行有效期的以签署日期为准。



2.1.7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委派不少于5名律师为其提供服务,其中至少4名律师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合法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以及2025年9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为响应供应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2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12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37号









邮    编:







650000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顾师







联 系 人:







陈勇强、尹晓波、黄晓娟、高翔、李跃、王金惠、张凯









电    话:







0871-63167158







电    话:







1846824259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728773385@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账    号:







87190702541080101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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