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头区含尘雨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甸头区含尘雨水处理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唐曹审批投资备[2025]3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国控港口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唐山国控港口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原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甸头区含尘雨水处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5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314.86715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利用曹妃甸矿石储运项目东侧至甸头立交桥周边闲置洼地及甸头立交桥南侧现状海堤以北闲置洼地建设调蓄塘,不涉及新增占地,购置一体化雨水泵站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达到调蓄雨水30m3的能力。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口商务经济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314.867158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并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9 /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02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财务要求:/ 。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上述信用要求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9 日9时00分至2026年 02 月 04 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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