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联和街拆违及专项整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6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2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Z2026B137
项目名称:联和街拆违及专项整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联和街拆违及专项整治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说明: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发生费用达到预算金额为止。服务期止,新的供应商未确定之前,服务期顺延至新的供应商合同生效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