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6年基建工程
第一批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CGS-2026-FW-003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6年基建工程第一批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6年基建工程第一批服务采购项目
2.2本次招标内容:
2.2.1服务地点:服务专用交货(内蒙古境内,工程批复所在地);
2.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3.3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需求明细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最高限价(元)
备注
H1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800000.00
H2
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
527520.00
H3
消防检测
80000.00
2.3.4限中要求: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限中其中一个标段,已成交的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排名。(适用于标段H1、H2、H3,具体限中原则详见第三章2.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投标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一般纳税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发票需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截图)。
3.4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H1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任公司的劳务合同证明)。
H2 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登记注册,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任公司的劳务合同证明)。
H3 消防检测:
1.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注册审核通过,提供注册审核通过截图;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人员证书及经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查询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截图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 IMPC 包至默认路径,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方式: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可通过网址:-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 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4. 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3)发票开具:中标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街道宝办伊利勒特社区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47621397
异议受理人:王工
异议受理电话:18147621397
异议受理邮箱:krnmg2025@
招标代理机构: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人:姚瑶、张千禧、张晓丹、成荔、高琳
联系电话:0471-3957877
邮箱:krnmg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