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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10万吨/年CO2化学链矿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无损检测一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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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10万吨/年CO2化学链矿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无损检测一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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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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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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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10万吨/年CO2化学链矿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无损检测(一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10万吨/年CO2化学链矿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宁夏能化公司10万吨/年CO2化学链矿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10万吨/年CO2化学链矿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无损检测(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50 万元(含税)。2.4标段招标范围: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10万吨/年CO2化学链矿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新建10万吨/年CO2化学链矿化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等的第三方无损检测【包括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UT)、渗透检测(PT)、磁粉检测(MT)、衍射时差超声检测(TOFD)、相控阵超声检测(PA)等】、设备及材料检测(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厚度检测、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等)工作,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并配合资料和档案的交付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常规检测CG);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相控阵超声检测PA);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⑤辐射安全许可证; 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包含光谱检测、厚度检测、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等);(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超声波检测(UT)Ⅱ级、磁粉检测(MT)Ⅱ级、液体渗透检测(PT)Ⅱ级四项中任意两项从业人员资格;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③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2)技术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磁粉检测(MT)Ⅲ级、液体渗透检测(PT)Ⅲ级四项中任意两项从业人员资格;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③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应急主管部门或石油石化行业核发的安全合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或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3.5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按照投标文件最终递交时间顺序确定参与评审的投标人)。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1月28日 12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 17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文件的,不退还标书款。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6.1开标时间:2026年2月28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 邮编:750411;联系人:王文;电话:0951-3098801;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21楼; 邮编:210019; 项目负责人姓名:严嵘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曹云钦,025-66010798、025-66010820; 电子邮箱:caoyq3689@。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0951-3098798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邀请书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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