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农村区域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7日16:36
评审专家名单
贾振、冯平、何云红、王晨光、张帅(业主评委)
总中标金额
¥521.052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洪涛
项目联系电话
0371-63370751
采购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38193090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晟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汇利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1-63370751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4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25-33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农村区域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2026年01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2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共42个村、社区道路(不包含村、社区内部道路)。
2、资金财政资金
3、服务期限:12个月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执行《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
6、标包划分:三个包段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B包
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共42个村、社区道路(不包含村、社区内部道路)。
郑州顶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敏山路31号万科大都会天悦苑1号楼1102号
2,758,321.00
元
评审总得分:87.8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农村区域道路清扫保洁项目B包
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共42个村、社区道路(不包含村、社区内部道路)。
执行《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
12个月
执行《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
C包
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共42个村、社区道路(不包含村、社区内部道路)。
郑州顶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敏山路31号万科大都会天悦苑1号楼1102号
2,452,2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5.5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农村区域道路清扫保洁项目C包
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共42个村、社区道路(不包含村、社区内部道路)。
执行《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
12个月
执行《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贾振、冯平、何云红、王晨光、张帅(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B包:38099.72元C包:34426.4元
收费金额:72,526.12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85号
联系人:刘朋
联系方式:18638193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汇利大厦19楼
联系人:于洪涛
联系方式:0371-6337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洪涛
联系方式:0371-6337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