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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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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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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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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1-27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ZJBBFA202601130004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启动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金华分公司现有47瓶*5L浓硫酸废物进行处置,其中金华三路口23瓶,永康陶瓷厂仓库24瓶,供应商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回收并分类收集、贮存、处置采购人生产运营过程剩余的废硫酸液;
2)装载并负责将废硫酸液安全运输至供应商指定场所(如供应商无相关资质,应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公司);
3)根据废硫酸液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进行分类集中;采用相应预处置工艺对废硫酸液进行处置,确保满足安全转移和安全处置的条件;
4)为采购人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1)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4万元(不含税)。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搬离采购人仓库并完成废物处置。
(3)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4)★付款条件:按国家相关规范处置完成后并提供处置结果证明材料,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100%。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
-
-
47
金华、永康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搬离采购人仓库并完成废物处置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14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许可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危险废物代码(900-349-34)。
2.1.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如供应商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供应商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合作协议、合作单位的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7日12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3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
321000
邮 编:
310000
联 系 人:
宗工
联 系 人:
张珺斓、楼婷【报名联系人】
电 话:
057982309533
电 话:
15005899648、1885798351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969160258@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登录
账 号:
登录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7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第二次】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ZJBBFA202601130004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启动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金华分公司现有47瓶*5L浓硫酸废物进行处置,其中金华三路口23瓶,永康陶瓷厂仓库24瓶,供应商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回收并分类收集、贮存、处置采购人生产运营过程剩余的废硫酸液;
2)装载并负责将废硫酸液安全运输至供应商指定场所(如供应商无相关资质,应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公司);
3)根据废硫酸液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进行分类集中;采用相应预处置工艺对废硫酸液进行处置,确保满足安全转移和安全处置的条件;
4)为采购人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1)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4万元(不含税)。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搬离采购人仓库并完成废物处置。
(3)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4)★付款条件:按国家相关规范处置完成后并提供处置结果证明材料,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100%。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6年浓硫酸废物治理项目
-
-
47
金华、永康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搬离采购人仓库并完成废物处置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14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许可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危险废物代码(900-349-34)。
2.1.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如供应商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供应商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合作协议、合作单位的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7日12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3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
321000
邮 编:
310000
联 系 人:
宗工
联 系 人:
张珺斓、楼婷【报名联系人】
电 话:
057982309533
电 话:
15005899648、1885798351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969160258@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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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7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1-27 08: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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