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采购单位
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阜宁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6日16:46
评审专家名单
杨建平,徐祥,周子薇,陶海波,卢建剑
总中标金额
¥23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昱
项目联系电话
19281690097
采购单位
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协鑫大道15号开发区管委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1257275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羊寨镇工业集中区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邓昱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123209004682172802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科技众创中心E栋
97.48(均分制)
23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服务类
名称: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为保障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稳定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客观,根据相关工作及技术规范要求,现需委托具备能力的第三方单位提供全面的运行维护服务,包括对相关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档案与记录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组织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以进行续签。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陶海波、杨建平、徐祥、周子薇、卢建剑(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招标项目中标价的1.2%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排名:
投标供应商全称
评审得分
排名
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97.48
1
江苏阿克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1.39
青岛正维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3.90
连云港顺畅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52.40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南京普宸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阜宁县开发区协鑫大道15号
联系人:戴德新
联系电话:13912572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19281690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电话:19281690097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923-JSXT-G2025-0030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