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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6万元及以上的建(构)筑物变形观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并附身份证及近 6个月在所在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单位)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年 1 月 27 日至 2026年 2月 2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1)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及法人有效身份证(盖章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验原件),在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法务合约部领取。
(2)电邮方式领取:
① 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JPEG或PDF格式)、《询价采购文件领取表》至邮箱1778036368@(以上资料均须为盖章的扫描件),资料提交后领取人应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②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合格的资料后及时将询价采购文件扫描件发送至《询价采购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供应商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而未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由采购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③ 供应商在收到询价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采购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询价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夏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本网站(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text-decoration:underlin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夏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951-8768497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28-85293300-8910
附件:
询价采购文件领取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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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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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 |
(签字) |
联系方式 |
电话: |
邮箱: |
领取文件提交 的资料 |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 |
领取人有效身份证(盖章扫描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扫描件) |
领取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