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关于医疗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开询价公告
为了保障我院医疗物资供应稳定,提升服务保障质量,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日常使用的医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招标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疗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物资清单内容:见附件。
(3)供货要求:供应商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分批次按需供货。
(4)投标时需向我院提供物资询价清单中的物资样品各一份。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2)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需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及提交投标材料要求
(1)需提供投标材料如下:
1.填写报价一览表,报价不能高出市场价也不能低于市场价的50%(盖公章);
2.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4.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报送。
1.本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否则以报价主体不明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报价单价一经我单位确认,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供应商应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分批供货。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乐东县九所镇九所新区九龙大道北侧86号乐东县中医院行政楼4楼办公室一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98—85822059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我院自行组织评审专家小组,采用院内比选,根据报价、资质、材质等综合评选。按照资质、材质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对相同报价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
(2)请供应商就以上服务内容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我单位,提交报价材料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1月2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本次询价为最终报价,过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询价活动;本次报价一经我单位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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