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银屏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银屏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道路工程施工已由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石新数政项目审批〔2025〕4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4789.75万元,其中银屏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道路工程建安工程估算价3531.2734万元,建设规模:银屏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西起友谊大街,经顺成街、民瑞街、纺织街、东营街、泰华街、文昌街、正开街、六顺街,东至中华大街西侧辅路,道路全长约1683m。标准段规划红线宽度为18m,设计车速20km/h,双向两车道,单幅路,标准段为4m(人行道)+10m(车行道)+4m(人行道)。新建DN1000-DN2000 雨水管道,自西向东分别排入泰华街、中华大街雨水管道;新建 DN500 污水管道,自西向东分别排入泰华街、中华大街污水管道。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531.2734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合同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企业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少于总合同额的24%(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3 09:00:00至2026-02-13 09:15:00,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13 09: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谢浩 ,联系电话: 0311-8695258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夏寒 ,联系电话:0311-80952375 。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银屏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道路工程施工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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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浩
联系人:夏寒
电话:0311-86952587
电话:0311-8095237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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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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