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大楼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6-01193
项目编号:0809-26411GZD302000401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大楼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2,717,98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大楼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17,98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大楼租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17,988.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协商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协商承诺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协商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协商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大楼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大楼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注意事项详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二、须知前附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363号
联系方式:020-83006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7层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17216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