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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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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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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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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监理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字〔2023〕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一筹措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8849.4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3184.83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318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9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智能化工程、地下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以东,颐宏路以南,文苑街以西,石清路以北 。
2.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3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监理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和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
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最低配备人数为(7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
3.1.5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3 09:00:00
至
2026-01-29 17:00:00 ,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2-13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在线提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赵改伟
,联系电话:0311-8536177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星,联系电话:0311-86982566/15530172870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监理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汇通路36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汇特大厦201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赵改伟
联系人:
王星
电话:
0311-85361775
电话:
0311-869825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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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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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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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gydzb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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