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需要,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本单位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本部评估服务比选公告
(二)招选人: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其他:资金来源自筹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公司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808号
(二)比选范围:
合肥徽盐世纪广场项目价格评估。该项目现进行税务清算,根据税务局要求,需对清算范围内中的61套住宅的价格进行评估。
(三)工作要求:
1、向招选人提供相关评估服务、全力配合招选人办理61户的评估相关事宜,具体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2、根据招选人需求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出具正式报告;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评估报告止。
(五)其他:/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或资质证书。
(二)参选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六)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参选保证金
(一)参选保证金:/ 元
(二)参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扫描件须附于参选文件中。
2、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413 3400 0018 8800 14448
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肥西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72847607G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808号
(三)参选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参选保证金未及时到账,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参选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参选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 元,否则,视为参选保证金缴纳失败。
2、参选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参选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未按要求递交参选保证金或未按所参选标段递交参选保证金或所参选标段未收到参选保证金,均视为所参选段保证金未到账。
4、参选保证金退还:
中选人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所有参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在中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备注:在项目招选过程中若发现参选单位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人有权对该单位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方式1:控制总价(含税)为人民币120000元。
方式2:其他:/
注意: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控制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1、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 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2、服务完成后,中选人未发生比选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中选人可向招选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招选人应当从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选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1、预中选候选人需参加招选人组织的廉政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如有需要,招选人可对预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查(参选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预中选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如有需要)、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招选人有权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
2、如发现中选人参选文件中的内容造假,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没收参选保证金,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说明
1.未经招选人许可,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项目总价包干,参选人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所有费用,参选人须在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基础上合理报价,自行考虑参选风险。
3.参选人需在参选前认真考察、了解并获取相关资料,不能因本采购文件未作表述而在中选后或合同履约中提出因比选文件表述不详发生的损失索赔及延期入场、消极怠工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参选人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 参选文件的组成、签署(参选文件每一面都必须盖公章,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均为废标)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依据比选文件“三、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参选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
(五)依据评审办法中“技术标评审”细则提供资料。
(六)参选报价函。
七、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二)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 合同。
(三)承包方式 :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中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差旅费、住宿费、保险、利润、税金、途中各类风险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报价不因任何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而调整。除前述费用外,参选人不得就本次采购再另行向招选人增加任何费用。严禁将本项目转包及违法分包。
(四)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
完成价格评估报告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乙方应同时提供等额合规发票。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评估报告止。
(六)违约条款:参选人需在参选前认真考察、了解并获取相关资料,不能因本比选文件未作表述而在中标后或合同履约中提出因比选文件表述不详发生的损失索赔及延期入场、消极怠工等。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评估报告,应向招选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人民币1000元整。参选人出现上述情况,招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参选人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归属/
(九)约定仲裁或诉讼管辖地:合肥仲裁委员会。
(十)保密义务/
(十一)其他: /
八、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一)获取方式:在线发售比选文件,有意参加的潜在参选人首先须在“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网址:
注意:参选人须在系统
其他注意事项:
参选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申请变更,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参选人责任自负。
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网址:
注意事项:电子版参选文件需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未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在指定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的均为无效参选。
在线招投标平台技术咨询联系人:许工,电话:0551-62872918。
(二)发布公告媒介:
1.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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