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2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项目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
3.4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结构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
(3)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4)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结构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6)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
(7)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
(8)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证书;
(9)项目组其他成员:2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须提交承诺函);
(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在“信用中国”网站(
(4)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5)未被列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信用评级黑名单(D级)。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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