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对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血透管路类医用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53A00W2600101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血透管路类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血透管路类医用耗材采购,采购清单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产品进行响应,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订货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交货(投标人可在此范围内自报最短交货时间)。
2.4 交货地点: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采购人在服务期内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中标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合同终止后的责任。若本次所采购部分耗材后期因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不可再自行采购,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部分耗材的合同约定。
2.6质量要求及标准:所投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
3.8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载明的“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每一级别的授权),或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中标后提供;
3.9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中标后提供;
3.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系 人:吕舜屹、田俊杰、倪粒桑、张林秀
联系电话:0871-65370662、6533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