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45线巴中至碑垭(南充界)段(巴州区许家岭至恩阳界)二标 K28+000-K30+780段项目
钢筋、混凝土集料及掺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RBG-ST-2026-17
1、招标条件
由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国道245线巴中至碑垭(南充界)段(巴州区许家岭至恩阳界)二标K28+000-K30+780段项目因施工需要采购钢筋、混凝土集料及掺合料,招标人为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道245线巴中至碑垭(南充界)段(巴州区许家岭至恩阳界)二标K28+000-K30+780段项目经理部,招标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计量拨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筋、混凝土集料及掺合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起于青杠咀隧道出口、止于梁永镇木桥湾(恩阳界),含南环线连接线、三江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K28+000~K30+780段,长2.78Km,路基宽度12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2座/654.03米,简支T梁,主跨长度40米;南环线连接线长0.844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8.5m,三江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12m 。
工程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招标范围:包件1:钢筋约2731吨;包件2掺合料中:矿粉约1374吨、粉煤灰972吨、机制砂22870吨、碎石89558吨、片石6657立方米、砂砾石24259立方米、减水剂219吨、速凝剂3吨,数量均为暂估,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预计进场时间:2026年2月进场,预计供应时间36个月,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收货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道245线巴中至碑垭(南充界)段(巴州区许家岭至恩阳界)二标 K28+000-K30+780段范围内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参与投标的蜀道集团外部单位必须为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中已完成入驻的协作方,且处于“成功入驻”状态,投标人必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对应包件招标物资的资格和经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供应能力要求:包件1、包件2的投标人的组织、运输、供应能力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需求,在甲方施工期间不能断供。投标人应至少列出拟投入的运输设备并说明设备来源(所提供数据需真实、合理,若在评标过程中有专家质疑,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如设备购买、租赁的证明文件等)。
3.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个对应包件物资的供货业绩,业绩金额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距2026年1月1日未满1年,无业绩要求);
3.4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2个年度的财务数据,且近2个年度的净利润均需大于0(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数据,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投标人填报的数据明显缺乏准确性、合理性、逻辑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定其投标)。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提供对应包件对应材料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letter-spacing: -0.1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包括招标人公司)“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3.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近一年与“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无诉讼经历,要求附上近一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style='letter-spacing: -0.05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产品品牌或厂家(包括但不限于在“检测报告、技术规格书、其他材料”等能体现品牌或厂家的投标资料)视为若中标后实际提供的品牌或厂家,投标人若中标后在实际供货中与投标时提供的品牌或厂家不一致或未经甲方允许随意更换品牌或厂家的,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蜀道智慧产业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备案并纳入统一管理,所有合同一经备案,后续履约、配供、对账及结算等环节均须严格依照备案合同执行,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可控。签订补充合同的,也应及时在平台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合同不得作为支付依据,财务共享中心不予审批付款。未按要求使用该平台履约的,视为违约,招标人将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本项目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将中标物资按中标单价在蜀道集团物资集采大平台中的“直采商城”上完成上架,招标人通过直采商城下单执行采购流程。
(5)不得使用经蜀道集团、四川路桥列入了黑名单或不合格供方或质量检不合格等有不良信用或行为的品牌或厂家的产品。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方式为:自 2026年0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7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
( style='letter-spacing: -0.05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国道245线巴中至碑垭二标项目(包件号、物资名称)采购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包件1:1000元/份;包件2: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style='letter-spacing: -0.15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 href=" style='letter-spacing: -0.15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 style='letter-spacing: -0.15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026 年01月30日09时30分至2026年01 月3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后30分钟内